一、产品概述
| 产品名称 |
龙盈2号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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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
151622000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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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登记系统 登记编码 |
C103041600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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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
根据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PR3级(平衡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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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投资者 |
经华夏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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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2019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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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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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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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 |
全行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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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下限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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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7日(含)(根据市场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募集期最后一日17:30(含)后不可认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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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成立 |
募集期结束,如理财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的,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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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 |
2016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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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封闭期 |
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11月7日。产品处于封闭期,不允许申购或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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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交易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且同时为银行对外办理一般对公业务的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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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放日 |
2016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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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日(T日)及开放时间 |
封闭期后的每月8日为理财产品申购(即约定购买,以下简称申购)、赎回(即约定赎回,以下简称赎回)的开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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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购买及 |
上一开放日17:30(不含)后至下一开放日的前一工作日17:30(不含)前,可接受预约购买、预约赎回申请,预约购买及预约赎回申请,视同在下一开放日开放时间内的申购、赎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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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确认 |
T日购买,T日扣款,T+2日确认。确认日若遇非工作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为开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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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确认 |
封闭期过后,投资者可于T日进行赎回,T+1日确认,赎回资金不晚于T+3日到账。到账日若遇非工作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为开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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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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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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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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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
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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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续费 |
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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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管理费 |
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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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保管人 |
华夏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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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购 起点金额 |
10万元起购,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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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购买 最低金额 |
1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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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赎回 最低份额 |
1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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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账户 最低保留份额 |
10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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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净值 |
份额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理财产品份额净值,投资者按该份额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和终止时的分配。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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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份额 |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认购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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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 |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的当个开放日的日终产品份额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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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规定 |
本理财产品采取份额赎回的方式,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实时余额最低为10万份。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10万份,否则华夏银行将只受理投资者的全额赎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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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金额的计算 |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的当个开放日的日终产品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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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规定 |
1.募集期认购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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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购/赎回申请拒绝 |
华夏银行根据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的情况确定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认购/申购日若本理财产品实时余额达到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华夏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认购/申购申请。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此时华夏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赎回申请或拒绝赎回申请,直至本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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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净值公告日 |
每周第3个工作日为份额净值公告日,公告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份额净值,如当周没有第3个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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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
一、投资者提前终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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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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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募集期认购申请日(含)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投资者资金按期间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二、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存款、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以及其它资产等。各类资产投资比例如下:
| 类别 |
投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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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类 |
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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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类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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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化债权类 |
0-70% |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华夏银行将在2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三、理财产品管理人及保管人
本理财产品管理人为华夏银行,保管人为华夏银行。
四、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的计算
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理财产品资产净值/理财产品份额
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份额净值,投资者按该份额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和终止/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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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成立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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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龙盈2号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成立公告 |
理财产品概况 |
产品名称 |
龙盈2号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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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
1516220000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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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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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
PR3(平衡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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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类型 |
净值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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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立日 |
2016-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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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期日 |
2019-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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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起点(元) |
1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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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续费率(%) |
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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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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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 |
资产种类及占投资组合的比例(%) |
货币市场类 |
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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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类 |
0-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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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化债权类 |
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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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信息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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